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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国家卫生安全委员会网站发布《关于发布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导意见的通知》,对不同场景佩戴口罩提出科学建议。全文如下。

科学佩戴口罩对新皇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有预防作用。它不仅保护自己,而且有益于公众健康,这就是& ldquo面具文明。。自2019年12月以来,口罩在预防和控制新的皇冠肺炎疫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针对不同人群选择和使用口罩的技术指南,以预防新的冠状肺炎疫情。在面具资源短缺的情况下,应科学指导面具的选择和使用,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减少过度保护。

我什么时候可以不戴面具?国家健康和安全委员会建议

根据当前防控形势和复工复产的需要,按照中央指导小组的指示,防控小组组织专家对不同人群预防新皇冠肺炎口罩的选择和使用技术指南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南》。该指南对公众、特定场所人员、职业暴露人员和关键人员进行了分类,并提出了不同场景佩戴口罩的科学指南。

一、公众

(一)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建议不要戴口罩。

(二)在拥挤的场所,如办公室、商场、餐厅、会议室、车间等;或者乘货车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在中低风险地区,建议携带备用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手术口罩),并在与其他人密切接触时佩戴(小于或等于1米)。在高危地区,建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三)用于咳嗽或打喷嚏等感冒症状。建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手术口罩。

(4)与离家或出院康复的人一起生活的人。建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手术口罩。

二。特定地点的人员

(一)在拥挤的医院、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机场、超市、餐馆、公共交通工具,以及社区和单位的进出口等场所。在中低风险地区,建议工作人员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手术口罩。在高风险地区,建议工作人员佩戴符合KN95/N95及以上标准的医用外科口罩或防护口罩。

(2)监狱、疗养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和医疗机构,以及学校教室、建筑工地宿舍和其他拥挤场所。在中低风险地区,建议每天携带备用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手术口罩),当人们聚集或与其他人密切接触时(小于或等于1米)佩戴口罩。在高风险地区,建议工作人员佩戴符合KN95/N95及以上标准的医用外科口罩或防护口罩。其他人员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我什么时候可以不戴面具?国家健康和安全委员会建议

三。主要工作人员

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型冠状病毒的密切接触;进入人员(从进入到隔离)。建议佩戴符合KN95/N95及以上标准的医用外科口罩或不带呼气阀的防护口罩。

四.职业暴露人员

(一)普通门诊、病房和其他医务人员;低风险地区医疗机构的急救医务人员;行政人员、警察、保安、清洁工等。参与防疫和控制。建议佩戴外科口罩。

(2)新冠状病毒确诊或疑似病例患者的病房和重症监护室工作人员;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医疗机构急诊科医务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毒人员;转移确诊和疑似病例。建议佩戴医用防护口罩。

(三)从事呼吸道标本采集的经营者;为新冠状病毒患者执行气管切开术、气管插管、支气管镜检查、吸痰、心肺复苏、肺移植和病理解剖的工作人员。建议:带帽(或全尺寸)动力供气过滤式呼吸保护装置,或半尺寸动力供气过滤式呼吸保护装置加护目镜或全尺寸屏幕;两种呼吸保护装置都应选择P100防颗粒过滤器元件。滤芯不得重复使用。防护装置应在消毒后使用。

我什么时候可以不戴面具?国家健康和安全委员会建议

附件:

关于发布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南的通知

第33号[2020]的联合防御和联合控制机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联合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根据当前防控形势和全面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需要,我们组织编制了《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南》。该指南对公众、特定场所人员、关键人员和职业暴露人员进行了分类,并对不同场景佩戴口罩提出了科学建议。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务院应该处理新型冠状病毒

疫情联合防控机制(代表印章)

2020年3月17日

(信息披露表:主动披露)

公共科学戴口罩指南

科学佩戴口罩对新皇冠肺炎、流行性感冒等呼吸道传染病有预防作用,不仅可以保护自己,还有益于公众健康。目前,在抗击新皇冠肺炎疫情的形势下,为引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有效防控疫情,保护公众健康,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公众

(一)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

保护建议:不要戴口罩。

(二)在拥挤的场所,如办公室、商场、餐厅、会议室、车间等;或者乘货车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

保护建议:在中低风险地区,当与他人(小于或等于1米)密切接触时,应随身携带备用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手术口罩)。在高风险区域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三)用于咳嗽或打喷嚏等感冒症状。

防护建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手术口罩。

(4)与离家或出院康复的人一起生活的人。

防护建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手术口罩。

二。特定地点的人员

(一)在拥挤的医院、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机场、超市、餐馆、公共交通工具,以及社区和单位的进出口等场所。

保护建议:在中低风险地区,工作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手术口罩。在高风险地区,工作人员佩戴符合KN95/N95及以上标准的医用外科口罩或防护口罩。

(2)监狱、疗养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和医疗机构,以及学校教室、建筑工地宿舍和其他拥挤场所。

防护建议:在中低风险地区,应每天携带备用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手术口罩),当人们聚集或与他人密切接触(小于或等于1米)时,应佩戴口罩。在高风险地区,工作人员佩戴符合KN95/N95及以上标准的医用外科口罩或防护口罩;其他人员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三。主要工作人员

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型冠状病毒的密切接触;进入人员(从进入到隔离)。

防护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及以上标准的无呼气阀防护口罩。

四.职业暴露人员

(一)普通门诊、病房和其他医务人员;低风险地区医疗机构的急救医务人员;行政人员、警察、保安、清洁工等。参与防疫和控制。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

(2)新冠状病毒确诊或疑似病例患者的病房和重症监护室工作人员;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医疗机构急诊科医务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毒人员;转移确诊和疑似病例。

防护建议:戴上医用防护面具。

(三)从事呼吸道标本采集的经营者;为新冠状病毒患者执行气管切开术、气管插管、支气管镜检查、吸痰、心肺复苏、肺移植和病理解剖的工作人员。

保护建议:带帽(或全尺寸)动力供气过滤式呼吸保护装置,或半尺寸动力供气过滤式呼吸保护装置加护目镜或全尺寸屏幕;两种呼吸保护装置都应选择P100防颗粒过滤器元件。滤芯不得重复使用。防护装置应在消毒后使用。

五、使用注意事项

(1)呼吸防护用品包括口罩和口罩。穿戴前和移除后洗手。

(2)戴口罩时注意前后上下。面罩应盖住鼻子和嘴,并调整鼻夹以适合面部。

(3)戴口罩时,避免用手触摸口罩内外。摘下两端的绳子,取下面具。

(4)佩戴多种口罩并不能有效提高防护效果,反而会增加呼吸阻力,并可能破坏密封性。

(五)没有证据证明口罩清洗消毒等各项措施的有效性。

(六)一次性医用口罩和手术口罩仅限使用,共不超过8小时。职业暴露人员使用口罩的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且不得重复使用。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我什么时候可以不戴面具?国家健康和安全委员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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