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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经纬客户4月26日-26日晚,泰和集团宣布因其为东莞金泽房地产有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而被列为失信执行人,项目公司和泰和集团正积极与执行人协商解决问题。到目前为止,已经形成了初步的解决方案,并努力尽快删除不诚实行为执行人的信息。

泰禾集团回应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已初步形成和解方案

根据公告,2017年3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金泽房地产有限公司与西藏信托签订《借款合同》,西藏信托于2017年3月至2019年9月向东莞金泽房地产有限公司发放贷款8亿元,借款人根据项目公司的销售和开发进度分期偿还全部本金。本公司与黄启森先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告号公司担保:2016-78)。

泰禾集团回应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已初步形成和解方案

2019年5月,因东莞市金泽房地产小股东卢泽芳、王与东莞市金泽房地产控股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生纠纷,双方已进入仲裁程序(公告第号)。公司重大仲裁事项:2019-061)。2019年10月,西藏信托为维护贷款安全,对东莞金泽房地产及其全体股东和担保人提起诉讼。2019年12月31日,原告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规定东莞金泽房地产应于2020年1月15日前偿还本金6000万元及利息473.73万元,于2020年3月31日前偿还本金及利息1000万元,剩余款项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分期偿还。

泰禾集团回应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已初步形成和解方案

经调解,借款人于2020年1月共支付本金1000万元。然而,2020年第一季度,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项目公司东莞金泽房地产没有项目销售回报,导致调解不彻底。西藏信托于2020年4月1日申请实施。项目公司太和集团和为债务提供担保的黄启森先生承担连带责任,列为执行人。此后,借款人、担保人、西藏信托未能就还款执行计划达成一致,截至2020年4月22日止,执行未执行,上述执行人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列为不可信赖的执行人。

泰禾集团回应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已初步形成和解方案

目前,随着疫情的逐步缓解,项目公司东莞金泽房地产有限公司正在加大销售力度,促进付款,力争用项目销售款尽快偿还应付本息。同时,项目公司和泰和集团正积极与执行人协商解决方案。到目前为止,初步的解决方案已经形成,并且正在努力尽快完成删除不可信的执行者的信息。

泰禾集团回应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已初步形成和解方案

此事涉及的贷款本息占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的比例很小,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此事的进展,并及时履行其披露义务。

泰和集团声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755.282亿元,占最近一次被审计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09.17%。其中,参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28.6492亿元,其余为独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及独资和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除保证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外,公司未收到任何与其他保证人逾期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诉讼或执行文件,公司将继续关注和调查其他保证人是否有逾期担保,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新浪直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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