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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时代财经冯珊珊

"依法接管印章,为什么要来抢?"4月27日下午,当当网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国庆在微博上回应了外界的提问。

“我创立和管理当当网已经有20年了。昨天,我接管了当当网。我持有鱼雨公司91.71%的股份。这是一个家庭问题,但我尊重8.39%的少数股东。为此,我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获得了53.865%(三位少数股东持有公司8.39%的股份,两位占8.01%)。"

律师:当当事件公安机关介入可能性不大

关于李国庆侵占印度一事,北京史静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金融业务专家陈振辉27日对时代财经表示:“这件事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李国庆充满了诗歌和书籍,他一定知道北方镌刻的淮南皇帝头衔的典故。没有英雄和仆人的支持,有一个国家的玉有什么用?”

律师:当当事件公安机关介入可能性不大

“我用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接过了公章和财务章,并给原托管人开了收据。前后15分钟,没有任何眼泪,我们如何抓住它?!"

“当当股东、董事、康民监事和当当员工可以放心,在新的印章管理办法出台之前,我会将这些印章单独保管,白天把它们绑在我的腰带上,晚上放在床上,期间我会负责手工打印。如果您需要在工作中使用印章,请联系我。”

在成功地赢得这一章之后,李国庆面对外界的怀疑发出了声音。

“无论如何,很难认定它是犯罪。”陈振辉动情地说:“作为一名北大的高中生,李国庆对法律有着深刻的理解,估计他已经咨询过律师了。”

“公章竞争基本上发生在公司控制权竞争的情况下。拿到公章的股东基本上都是拿不到钱的股东。”陈振辉说。

“例如,当当的大股东和法人是鱼雨,而鱼雨实际上控制着公司。虽然李国庆拥有股权,但这种股权毫无意义。”陈振辉认为,这种困境与中国许多中小股东的困境是一致的。谈到股权,事实上,它不能参与公司的运营,也不能支付股息。“既没有江湖地位也没有金钱,所以我不能做孤注一掷的尝试。我不会让你好受点,抢走公章,让你的生意泡汤的。”

律师:当当事件公安机关介入可能性不大

根据陈振辉的说法,在中国有一种犯罪叫做盗窃和抢劫官方文件、证件和军队印章。《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军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当当事件公安机关介入可能性不大

“本罪具体指的是武装部队的印章,而普通公司的印章不能享受刑法的特殊保护,因为盗窃和抢劫是财产犯罪,主要是保护财产利益。公章或营业执照本身没有经济价值,但失去它真的很麻烦。同样,也有房地产许可证。你不可能偷别人的房产证,房子会变成别人的。”陈振辉说。

律师:当当事件公安机关介入可能性不大

“中国的刑法没有将抢夺私营企业的印章定为犯罪。但未经企业授权使用印章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国丰(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邹琳琳27日告诉时代财经。

“刑法中有关于抢劫公司财产的刑事条款,但由于数额要求,很难依靠它。由于李国庆是该公司的大股东,也是前高管,因此最大的夺标可能性被认为是围绕该公司控制权的一种民事纠纷,这种纠纷具有中国特色。”邹琳琳说。

“当当的回应基本上决定了结果,而李国庆抢到的印章确实无效,声称接管公司的说法不成立。大股东对公司仍有最终决定权,小股东不满意,可依法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邹琳琳认为,这种没收印章的行为表明李国庆无视法律程序。”但在中国文化的土壤中,这种行为很容易理解,而且似乎“印柄”代表着真正的力量。在中国的企业管理中,公章的确发挥着神奇的作用,可以直接代表公司。”
“从目前的公开录像来看,现场没有严重的暴力行为,我们认为这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抢劫;与此同时,当许多员工在场并由随行摄影师陪同时,我们不认为这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盗窃。因此,我们认为李先生“竞争”公章不应构成刑事犯罪。”金城通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叶家平27日告诉时代财经。

律师:当当事件公安机关介入可能性不大

叶嘉平认为,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强求”行为是否违法,是由于夫妻双方股东之间关于公司控制权的纠纷。

“我们认为公安机关干预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但以公安机关查明的事实为准。从目前的公开信息来看,此次事件中双方控制权的争议最终应由双方通过民事诉讼来界定。”叶嘉平说道。

“这一事件实际上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争夺对公司的控制权,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是夫妻。”北京律师郭27日告诉。

“公章是中国政府机关和公司最重要的权力凭证,就像古代皇帝的玉玺和公章一样。”郭认为,在现有的公司管理模式下,没有公章是不可能以公司名义变更工商登记、决策、发布通知、签订相关合同的。

“没有公章,其他事情就无法进行。法律的名义控制没有实际意义。”郭对说道。

在此事件中,关于解聘当当网原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任命新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合法性问题,郭认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应首先判断为合法有效。

“两个股东带人到公司拿走公章并发出通知,这是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自行执行的行为。”如果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则该行为属于民事纠纷,即股东控制权纠纷。公安机关一般不受理,公安机关通知双方通过民事诉讼解决。”郭对说道。

律师:当当事件公安机关介入可能性不大

“公司现有管理层不认可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及其形成的决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或者无效宣告诉讼。"

“如果公司现有管理层认为带走公章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可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要求赔偿。”郭对说道。

郭认为,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实际上控制着公司的决策。需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形成新的决议,重新选举董事会。

“否则,即使形成了股东大会决议,被主张方也可以通过起诉法院、要求撤销该决议或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来否决该决议。”郭对说道。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律师:当当事件公安机关介入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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