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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服务和保障全省开放和崛起”战略的十个典型案例,通过涉及商事、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的公平审判,营造了良好的商业环境。其中,佳佳食品“鲜面”纠纷主要是作为典型案例发布的。经过一审、终审和再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认定,使用同名清香园公司是不正当竞争。

加加食品打赢“面条鲜”争夺战 推动大单品战略聚焦

该公司表示,“面条新鲜度”之争以佳佳食品胜出而告终,这将直接促进以“面条新鲜度”为代表的三种酱油产品的市场销售,这将极大地有利于佳佳食品今年专注主业的战略。

佳佳食品相关负责人表示,大型项目一直是佳佳食品的核心战略。鲜面条、原味酿造和减盐酱油是佳佳食品的三大项目,是公司重要的业务组成部分。根据2019年年报,佳佳食品实现营业收入20.4亿元,创历史新高,其中酱油产品实现收入10.2亿元,占全国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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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信息,2009年,佳佳食品推出新产品“面条鲜”酱油,畅销湖南、四川、贵州等省市,销售区域覆盖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2012年,四川清香园开发了一种新产品——中坝“面条鲜”酱油,同年11月上市。2015年9月,它开始在湖南、四川和贵州销售。

佳佳食品表示,清香园是一家调味品制造商,与佳佳食品有着竞争关系。酱油包装、标签和装饰中突出使用了“鲜面条”一词,这侵犯了佳佳食品使用著名名称“鲜面条”的专有权。

2016年,佳佳食品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起诉清香园,要求清香园停止以“面条仙”为名的不正当竞争,并赔偿经济损失。此案历经波折,已由岳麓区人民法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湖南省高级法院认为,自2009年推出新产品“面条鲜酱油”以来,佳佳食品在全国范围内的宣传投入了巨大的成本,导致该产品在全国各地销量大、市场份额高。“鲜面条”产品已经获得了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应被认定为知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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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鲜面条”这个名称与消费者心目中的佳佳食品的知名产品有着特定的联系,不同于其他经营者的同类产品。因此,“面条鲜”成为佳佳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颇具影响力的商品名称..

然而,四川清香园生产的“面条鲜”酱油与添加“面条鲜”的酱油是同一个产品,双方在包装上突出使用“面条鲜”这个词,这足以引起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误解。因此,清香园酱油产品中使用“鲜面条”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该公司称,目前“新鲜面条”是在JD.com和天猫等电子商务平台上进入的,所有检索到的商品都是佳佳食品旗下的“新鲜面条”商品。在搜索青香花园的时候,它的酱油产品已经被新包装所取代,瓶子上的字已经变成了“面条味”。

来源:新浪直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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