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592字,读完约4分钟
特约评论员熊
6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创业板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的相关制度规定。笔者认为,要想很好地实施创业板注册制度,核心仍然是保持进出口关。
创业板上市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股票初始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对现有发行条件进行了精简和优化,进一步提高了创业板的包容性,扩大了市场覆盖面。例如,国内无投票权差异的普通企业有三套上市标准,其中一套是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对利润没有要求,亏损企业也可以在创业板上市。
当然,在创业板上市也应该符合其定位。创业板主要服务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深度融合。这个隐藏的尺度可能更重要,而注册系统的守门人如何判断它可能是检验创业板注册系统成功与否的关键。
对此,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请及推荐暂行规定》,列出了不适合创业板定位的负面行业名单。但是,笔者认为这种方法过于原则,缺乏量化的评价指标。建议创业板遵循《科技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同时发布《创业板属性评价指引》。对于企业是否符合创业板的定位,有必要建立更加具体的量化评价指标,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咨询专家为创业板发行和上市的专业能力
顺利进入创业板注册制度,使创业板的上市节奏真正市场化,也是非常重要的。从科技股注册制度的实施效果来看,尽管IPO价格逐渐市场化,但IPO上市后的投机模式并没有改变,获得新股的投资者获利颇丰。科技板块延续a股市场闭上眼睛的新格局。其中一个关键原因是科技股新股发行节奏与主板相同,尚未实现真正的市场化。这仍然是每周发行几只新股的节奏,新股仍然是饥饿的营销,事情仍然很少。
在这方面,笔者建议,由于创业板和科技局实行的是注册制度,注册制度的核心是市场化,市场应该调节供求关系,所以IPO的节奏应该完全放开,由市场自己决定。不要太担心影响股市的稳定运行。如果市场上的股票真的有价值,无论有多少新股上市,都不可能影响其内在价值。如果单个股票的股价过度偏离内在价值,通过控制新股的龙头来维持这种高估的模式就没有什么意义,或许大股东可以以更高的价格减持。
创业板的包容性进一步增强,从实施的科技局注册制度来看,审批注册的效率明显高于审批系统。未来企业在创业板的发行和注册将会更加容易、方便和快捷,越来越多的上市企业将会上市。如果退市机制不顺畅,创业板将越来越难以消化,这也将在一定程度上考验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有效性。
应该说,创业板改革也充分考虑了顺利出口的问题。《创业板上市规则》丰富和完善了退市指标。例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日收盘市值低于3亿元的退市指标,增加了新的标准化强制退市指标;同时,创业板简化了退市程序,取消了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不再为交易退市设定退市合并期,从而提高了退市效率。
但是,在我看来,创业板在出口方面取得改革成果的关键是处理好与重大重组和借壳上市的关系。2020年,《上市公司重大重组管理办法》允许创业板借款。近日,创业板上市公司爱思凯发布了借壳上市计划,引发了股价炒作。这导致了一个明显的逻辑悖论:一方面,创业板应该完善退市制度。有必要清除空空壳公司和问题公司,它们缺乏在市场上继续经营的能力;另一方面,创业板空壳公司和问题公司可以通过重组或借壳继续存在于市场中,两种制度之间存在明显的方向冲突。
要消除两种制度之间的冲突,一个办法是为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重大重组和借壳上市设定更高的门槛。只有具备可接受的财务基础和标准化运作的上市公司才允许进行重大重组和借壳上市。有严重违法行为和财务指标的上市公司没有资格进行重大重组和借壳上市,只能退出市场。
总之,实行宽进严出是创业板注册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只有让进入变得容易,让退出变得容易,我们才能留下真正的钱,推动市场发展到一个新的水平。
(作者是金融评论员)
全球新肺炎疫情实时查询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创业板试点注册制 关键要把好入口和出口关
地址:http://www.xuguangxin.com/xlglxw/173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