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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沈阳7月20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人民检察院20日宣布,原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凯(主任级)涉嫌受贿罪,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最近,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了逮捕决定。

邢凯出生于1955年。事发前,他曾担任沈阳市委常委、副市长、沈阳市委副书记。这起涉嫌受贿的案件经辽宁省纪委监察委员会调查后移交检察机关。由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发现,邢凯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或职权形成的便利,在工程承包、工程审批、工程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产,涉嫌构成受贿罪,应依法予以逮捕。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凯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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