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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7日电(记者李万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处案件4480起,涉案人员5370人,起诉案件4527起,涉案人员5565人。其中,制售假冒伪劣防疫材料罪、销售伪劣防疫材料诈骗罪、哄抬防疫材料、生产资料和民生物资价格罪等与防疫工作相关的犯罪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从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充分考虑COVID-19肺炎疫情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检察机关在办理司法案件时应把握法律和政策的界限,优化办案方式,促进恢复工作和生产。

最高检:强化对涉民营企业案件逮捕社会危险性审查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处诈骗案件58101件,同比增长35%。其中,因电信网络欺诈被起诉的有32463人,同比增长77.1%。特别是诈骗犯罪频繁发生,检察机关查处的诈骗犯罪占全部疫情防控犯罪的43.4%。

据了解,检察机关在严厉打击涉疫犯罪的同时,认真实施了对人身和财产的强制措施,加强了对涉及私营企业案件逮捕的社会风险审查,进一步降低了涉及私营企业案件的审前羁押率。对于诉讼阶段被羁押的企业经营者,检察机关应当及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于不影响诉讼和疫情防控的,应当依法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最高检:强化对涉民营企业案件逮捕社会危险性审查

检察机关在处理涉及私营企业的案件时,注意尽量不要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产权。原则上,企业投入生产经营、研发创新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不会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确需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必要的流动资金、经常账户号码和生产经营数据。检察机关还积极推行认罪服法制度,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鉴于疫情期间私营经济恢复工作和生产存在特殊困难,检察机关通过司法处理加强平等保护,促进合法合规运行。

最高检:强化对涉民营企业案件逮捕社会危险性审查

据了解,检察机关在继续实施中,已调查和解决了与传染病有关的信访矛盾,畅通了申诉渠道,科学判断和解决,积极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收到与疫情有关的信访1652件,其中第一季度1343件,第二季度309件,比上个月下降77%。其中,308件属于检察院管辖,1344件不属于检察院管辖;检察机关自行办理819件,移送相关机关办理833件。

来源:新浪直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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