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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税务总局2月1日消息,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从2019年1月1日起,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无需自行申报纳税。但是,对于2018年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取得工资、薪金,且日常纳税不足的纳税人,可参照上一年度12万元以上收入的纳税申报相关规定,在2019年6月30日前办理相关未完成的涉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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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国税总局:1月1日起,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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