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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2月22日电生态环境部公布了自2月22日COVID-19爆发肺炎以来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总体而言,我国城市环境空燃气、地表水和饮用水源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生态环境质量不受疫情影响。

自COVID-19爆发肺炎以来,生态环境部首次发布了《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水和空燃气自动站的监测预警功能,引导地方政府开展空燃气和地表水特别是饮用水源的应急监测。鉴于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可能过度使用消毒剂,要求在饮用水水源常规监测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余氯等特征指标的监测。发布相关技术文件,规范应急监测和防疫要求,指导各地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医疗废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的监督监测工作。

生态环境部:湖北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按照统一部署,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制定应急监测预案,认真监测本行政区域内的饮用水水源、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污水处理设施,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和部门,指导污水处理和消毒的防治工作。

生态环境部:湖北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337个地级以上城市0/燃气自动监测结果显示,2020年2月1日至19日,337个地级以上城市的平均优日率为87.1%,比去年同期高9.3个百分点。

1601个全国网络水质自动站监测结果显示,2020年2月1日至19日,全国地表水水质断面比例为87.3%,ⅳ、ⅴ类断面比例为10.8%,ⅴ类断面比例为1.9%,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稳定。

共对6900多处饮用水源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2020年2月1日至19日,未发生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疫情。其中,监测了994个饮用水源中的余氯,检测了7个饮用水源中的余氯,其浓度低于自来水厂的出水标准,未检测到其他饮用水源中的余氯。湖北省饮用水源水质均达到标准,其中,长江沙帽(左)、汉江总关、长江杨司港、长江转口、汉江秦口等武汉市主要饮用水源水质均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饮用水水源的水质不受疫情影响。

生态环境部:湖北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2020年2月1日至20日,全国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对重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进行监督监测。其中,武汉市对63家定点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进行了监测,包括火神山医院、同济医院和协和医院。监测结果表明,定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余氯浓度基本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限值,已检测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出水余氯。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生态环境部:湖北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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