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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1日电(深发展)“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期间,中小企业如因疫情无法按时还本付息,可向银行申请展期。根据疫情影响和企业经营状况,银行可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不计罚息。对于需要延期的贷款利息,具体还款计划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双方协商并合理确定。”中国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今天公开表示。

五部门: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 对湖北地区做特殊安排

这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中小企业贷款临时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对中小企业的最新救助政策。

这位负责人指出,“这项政策强调精确支持,重点帮助中小企业(包括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早期正常经营、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不搞一刀切。”

关于具体操作流程,负责人介绍,首先,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出延期还本付息申请,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为企业开通线下、网上等多种申请渠道。其次,银行应及时受理企业申请,客观评估疫情对企业经营状况的影响,在限定时间内予以回复,并给予企业一定的展期安排。

五部门: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 对湖北地区做特殊安排

另外,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长、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如果企业有较长期的贷款延期还款需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其他延期安排。

此外,通知还对湖北做了特别安排。

“首先是扩大政策覆盖面。湖北省各类企业(包括大型企业)可享受暂不偿还贷款本息的政策。第二,给予特殊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为湖北省配备专项信贷规模,实施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力争到2020年,普惠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比上年平均水平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负责人说。

五部门: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 对湖北地区做特殊安排

为推动延期还本付息的实施,监管、货币、财税等各项政策将陆续出台,并给予相关支持。

在监管政策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对1月25日至6月30日期间临时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进行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得因流行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会影响企业信用记录。

“企业复工复工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正常经营,如果这些企业仍不能按时还本付息,那么被认定为不良的贷款将被认定为不良贷款。”负责人强调。

在货币政策方面,中国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公开市场操作、中期贷款、长期贷款、再融资、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以维持合理而充裕的流动性,并维持银行负债的稳定延续。

在财政政策方面,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考虑应对疫情、服务小微企业的特殊因素,对2020年国有控股和股份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评估给予合理评价。

针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如何防范风险的问题,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回应称,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做好专项统计,密切监控临时延期还本付息贷款,及时应对贷款期内业务运营的重大变化。同时,应完善反欺诈模式的应用,促进信息共享的共同防御。一旦发现欺诈等非法行为,应立即停止融资支持,并通过报告纪律措施(如信用报告和诉讼)有效预防和控制道德风险。

来源:新浪直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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