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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记者李艳霞)要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尤其要充分发挥中小银行的作用。国务院1日召开常务会议,决定重点提升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允许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

我国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

会议决定,今年在新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中安排一定的额度,允许地方政府探索新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

“创新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工具,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非常及时和重要。有利于中小银行的稳健发展,有利于增强中小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意愿和能力。”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的特别研究员董希淼说。

我国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

中国有4000多家中小银行,占银行体系的99%。然而,与大银行相比,中小银行在资本来源和资本补充方面并不占优势。特别是受COVID-19肺炎疫情的影响,中小银行对贷款能力和资本消耗的压力最近有所增加。

董希淼表示,尽管近年来一些中小银行通过发行永久债券和可转换债券补充了资本,但中小银行可用的一级资本工具仍然有限。国务院常务会议允许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合理支持中小银行增资,这是中小银行增资方式的重要创新。

我国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

会议指出,应优先支持具有可持续市场化运作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提高其服务中小企业和支持确保就业的能力。压缩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银行和股东的主体责任、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在全面清理资产、排查风险、依法严肃问责的前提下,稳步推进“一条线一项政策”的资金补充,地方政府要充分挖掘其他资源的潜力给予支持。

我国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

董希淼表示,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应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坚持“救贫不救贫”的原则,优先考虑经营规范、发展较好的中小银行。同时,要落实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探索建立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补充资本的退出机制。

为了防止道德风险,会议提出要在全过程加强监督和审计监督。合理补充专项债务资金,建立市场化的到期及时退出机制。

中小银行的公司治理一直是监管的重点。会议指出,应通过支持补充资本来推动改革和机制变革,中小银行治理和内控机制的完善应作为支持补充资本的重要条件。

专家表示,中小银行要想真正“保持健康”,就必须将补充资本与优化公司治理相结合,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公司治理结构与中小银行业务发展的良性循环。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我国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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