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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晚,上海证券交易所回答了记者关于设立科技局和配套业务规则试点登记制度的提问。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出,科学技术委员会已经建立了一个更合理的股份减持制度。科技企业高度依赖创始人和核心技术团队,其未来发展不确定,因此有必要保持股权结构相对稳定,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此,配套规则对科技企业减持股份做出了更有针对性的安排:

上交所:科创板对尚未盈利公司股东减持作出限制

首先,保持控制和技术团队的稳定。控股股东在解除限制后减持股份时,应保持控制权的稳定和清晰;核心技术人员的锁定期应适当延长,上市后3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

第二是限制股东减持无利可图的公司。对于上市时不盈利的公司,控股股东、高级董事和核心技术人员(以下统称特定股东)在公司实现盈利前不得减持其上市前股份,但如果公司已上市5年,则不再受此限制。

第三,优化减持方式。特定股东被允许在二级市场每年减持不到1%的新股。在此基础上,建议引导其通过非公开转让向机构投资者减持股份,不限制比例和节奏,并对转让股份设定12个月的锁定期。

第四是为风险投资基金等其他股东提供更灵活的减持方式。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到期后,除现行减持规定外,还可以通过非公开转让实施减持,以方便风险资本的退出,促进创新资本的形成。

第五,加强信息披露的减量化。在保留现行减持股份预披露制度的基础上,要求特定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减持股份前披露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充分揭示市场风险。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上交所:科创板对尚未盈利公司股东减持作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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